新盤「跳層」暫不修例監管
(星島日報 報道)近日有新樓盤被揭發大幅「跳層」後,當局迅速提出措施修補漏洞,屋宇署 計畫盡快修訂作業備考,要求業界合理編排樓層;政府又會要求地產建設商會檢討指引,在售樓書首部分列明樓層資料。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 認為,應先以自律方式加強監管,相信當局發出作業備考後,業界會自律遵從。
屋宇署檢討作業備考
林鄭月娥昨日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鑑於近日公眾關注樓宇樓層編排混亂,屋宇署將檢討向業界發出的作業備考,要求業界自律。
她指出,干德道一個樓盤樓層編排情況罕見,在樓層「主稱」之上,加上「易稱」,如「四十樓」又稱為「六十樓」,可能會影響緊急服務效率。
促樓書列明樓層資料
此外,為進一步加強售樓說明書內樓層資料的透明度,運輸及房屋局 會與地產建設商會商討,要求發展商在售樓說明書中的首部分有關「發展項目基本資料」一欄中,清楚列明樓層資料。
林鄭月娥承認,目前屋宇事務監督不能因為樓層安排,而拒絕發出圖則,只能作出建議,但並無法律效力。不過,根據經驗,當局發出作業備考後,業界會自律遵從,相信會避免再發生樓層編排混亂,認為應先從自律方式監管。
香港越來越有創意,連樓層叫什麼都可以玩一番,可見香港人的創意隨地可見。就算因為創意產生很大的隱憂,也不足以阻礙創意無界限地向橫發展。消防員和警察誤上案發樓層,原因是41樓變成了81樓,那時候誤時只會令災難升級。當然,只有你幢樓宇玩跳層,問題好像不太大。若地產發展商陸續跟隨,吹一個香港式的潮流(人有我有),到時候要如何阻止此瘋狂的行為。他人的做法是不犯法,不受法律規管。
鄭月華說,只能以建議式勸告發展商和要求地產發展商在售樓書上清楚列明跳樓情況。
難道屋宇署和運輸及房屋局,不可以做進一步的行動嗎?難道真的要出樓層以名字代替,才出手干預?




